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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 草莓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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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以宁搬入别墅以后,她的手机开始推送许多奇怪的信息。

“婚前同居是利还是弊”“为什么建议大家婚前同居”“教你三个小妙招,如何在同居期间认清男友”,诸如此类。

他们算同居吗?

住在一起了,温以宁才发现,沈锐也没有她看上去那么的闲。有的时候,天不亮他就提着电脑包出去了,七点准时回来做早饭给她吃。中午一定会和她吃饭。晚上无论回来得有多晚,都会提前和她发消息说明,并告诉她速食在冰箱里。

温以宁得出了一个结论:

沈锐真的很喜欢做饭。

也不知道沈锐在忙什么,书房永远亮着灯,文件分门别类地放在一个又一个牛皮纸袋里,柜子里摆了许多专业的书籍,经济政治和股票,翻着看看,每一页都有认真的批注。

不像是大明星,倒像是个打工人。

温以宁从未想过,那个在课堂上能睡一整天的少年,有一日会这么的努力。

她也不敢闲着。

画展的时间定在了11月七号,也就是考完试下一周。

选定作品,海报条幅,以及一些手续,都是需要提前考虑好的,温以宁不愿再麻烦王姐,凡事都是亲力亲为。

忙忙碌碌,时间过得飞快,周六迎来了笔试。

温以宁提前半小时交卷,她没有忘记答应和王姐侄子见面的事儿,王姐给他们订好了餐厅,约在晚上。

地点是一家很朴素的包子铺。

据说这家的包子,是那位海龟高材生的最爱。

包子铺的老板很热情,给她安排了两个人的座位,又烧了一壶热热的菊花茶。

温以宁坐下后,发消息告诉王姐她到了。

王姐秒回了一条语音:“以宁,你这么快就到了呀,那小子这就过去,我跟他说哩,到了找全店最漂亮的就行。你也别认错人嘞,这小子和我长得一点都不像,他胖得像头可爱的大猪崽子。”

胖得——可爱——大猪崽。

哪有亲姑姑这么形容侄子的。

王姐如此幽默,温以宁也没那么紧张了,她倒了杯茶,小口喝着,静静等待那位海龟高材生,顺手给沈锐发了条消息,说她今晚不回去吃饭了。

沈锐:OK,地址发我。

沈锐:我想去接你,别拒绝,猫咪不能拒绝主人接醉醺醺的它回家。

“……”什么嘛。

温以宁:我——不——喝酒。

沈锐:不喝最好,酒喝多了会地中海,会大肚腩,还会长痘。

她觉得他一定是故意的,但还是给他发了位置消息。

发完了又后悔。

发了不就是,承认她是他的猫咪了吗。

“……”

温以宁拿起茶杯便喝,却烫到了舌头,她皱着眉一抬头,看见了一张熟悉的脸。

王宇也同样惊讶的望着她:“温以宁?”

他坐在了温以宁对面的空位上,把书包从肩上解下来,两只豆豆眼盯着温以宁看:“真没想到,能在这里碰上你呀,你后来不是转班了嘛,咱们也有四五年没见过面了,你感觉我有什么变化没有?”

温以宁舔了舔受伤的舌头,说:“高度不变,宽度有明显变化。”

王宇:“……”

其实看到温以宁的第一眼,王宇心里头发虚,他不确定温以宁是否还记得上学时候的那些过节,如此看来,人家压根儿没忘。

王宇嘿嘿一笑:“我这不是这两年在国外,炸鸡汉堡吃多了嘛。哎,当初我爸妈就是听了我姑的谗言,花了棺材本把我扔国外念美术,最后校长求着我退学。回国了,我姑又把我叫东泠来,说有个大学生要办画展,让我跟着凑个数,现在的大学生可真好笑。”

“对了温以宁,你怎么在这儿啊?”

温以宁静静说:“不好意思,我就是你说的那个,可笑的大学生。”

王宇:“……”他想死。

店内突然热了起来,脑门上都是汗,王宇也拎着茶壶倒了一杯,他喝茶自然是一口灌,烫得嗓子直冒烟,脸上的汗更多了。

温以宁善意提醒:“慢点喝,有的是时间。”

王宇眼神虚闪,忙说:“温以宁,我想了想,国外内个吸金学校似乎……也……还不错,对对,还不错,我决定还是出国吧,你帮我和我姑姑说一声啊我就先撤了!”

王宇一口气说完,背着书包就走。

走到楼梯口时,正欲松口气,迎面撞上了一个男人。

男人戴着一顶黑色的毛线帽子,帽檐把金发都收拢了进去,边角露出一两根短发丝,口罩墨镜几乎遮住了他全部的脸。

男人堵在楼梯口,似乎不打算让路。

王宇:“你他——”

口头禅你他妈的妈没骂出口,男人摘了墨镜,眉峰高挑着,沉声说:“哟,巧。”

王宇咽了口唾沫,笑也不是,不笑也不是,惨兮兮地喊了一声:“锐哥,好巧啊。”

于是乎。

三人很“巧”地坐在了一起。

原先只是王宇一个人不自在,沈锐来了,不自在圈多了一个温以宁。

“锐哥,喝水嘿嘿。”王宇说完又觉得不对,反应过来,忙吆喝道,“老板,来箱酒!”

温以宁揉了揉太阳穴,抬头再看王宇,除了胖得“可爱”外,又添了一丝脑干缺失的美。

沈锐坐在温以宁的对面,他不笑的时候,还真猜不出情绪,黑色的毛衣衬得他肤色雪白,袖口上又有一只白兔。

温以宁目光无处安放,只好盯着他手边的那只兔子瞧。

沈锐忽然说:“喜欢?”

“唔?”

沈锐指了指兔子。

望着白兔,温以宁的目光柔软了些:“小白兔,乖乖的,挺可爱。”

沈锐扯扯嘴角,凑近了在她面前悄声说:“回家,给你做麻辣兔头。”

温以宁冷了脸:“这个笑话一点都不好笑。”

酒来了,老板看着这两男一女的奇怪组合,说:“吃包子呗,就上一口紫菜汤蛋花汤,可香可香的嘞。”

提起吃,王宇两眼放光:“要的要的,锐哥,这家包子铺贼好吃,尤其是内个羊肉馅包子,香得流油,以宁姐,你看看……吃点啥?”

沈锐一来,辈分都变了。

温以宁说:“那就羊肉馅的吧,不要汤了,我不是很饿。”

王宇忐忑问:“锐哥,你呢?”

沈锐点头:“嗯,也羊肉馅的。”

老板上了六个羊肉馅的大包子,走时多看了一眼沈锐。

“帅哥,我看你眼熟哈,长得好像那个……欸我想起来,我老婆老看的那个电视剧……是啥来着?”

老板说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:“年纪大啦不中用啦,我看你们没点个汤,小伙子这么帅,我送你们一盆汤好啦。”

王宇默默说:“感谢锐哥,让我见识到了原来长得帅真的可以当饭吃呜呜呜。”

热气腾腾的蛋花汤来了,沈锐尝了一口,觉得还不错,于是又给温以宁盛了一碗。

“包子没我做的好,喝汤暖暖胃。”

温以宁说了声好,拿着勺子在汤里搅。

他好像没有不开心,只是在外人面前,不乐意多笑笑。

王宇没话说,在旁边拆那箱啤酒,温以宁看见了,抿了抿嘴巴,伸手戳了戳沈锐袖口的小白兔:“喂,不许喝酒,好不好?”

沈锐挑眉,柔声说:“怎么,不想和酒鬼共处一室?”

“喝酒,会得胃病,我大一的时候胃病犯了,在宿舍的床上疼得直打滚,吃止疼药也不见好,所以我劝你保温杯里泡枸杞,少喝,别喝酒。”

沈锐看着她,暖色映在他好看的脸上,并不违和,反而平添温柔。听她说完了,他才慢慢地收回视线,低低的说:“以后不会了。”

温以宁没听清:“你说什么?”

沈锐笑了笑,把她那喝得见底的碗端了过来,右手拿起勺子,给她舀了大一勺蛋花:“我说,温老师说得对,再奖励你一碗热汤。”

-

东泠的夜,宛若一座不夜城。

王宇喝大了,温以宁不计前嫌,让沈锐扶着点他。

沈锐蹙了蹙眉,勉强地扶住了王宇的胳膊,省的他摔在地上,把井盖砸烂。

“锐哥,我跟你说,当初是小弟瞎了眼,看错了苏然那个绿茶婊,温老师不是,以宁姐……经过以宁姐,嗝儿,还有锐哥的一番教育,我已经认清了自己的错误……以后,锐哥就是我亲哥,以宁姐就是我亲姐!”

说着,胖酒鬼还比了个耶。

沈锐拦住一辆计程车,一脚把王宇踹了进去,和司机师傅报完地址后,幽幽地对王宇说:“回去告诉你姑姑,温以宁是你亲姐,让她别惦记了,还有,让你姑快点给你找个老婆,年前给老子完婚,懂?”

“……好的哥。”

王宇酒醒了大半,左臂有记忆的开始疼。

送走了王宇,沈锐站在路边上,等着身后的少女。

金发藏进了毛织帽里,眼镜口罩一个没少,可单凭一个侧影,温以宁便知道他是沈锐。他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散漫,却又不止散漫,还有茁壮生长的力量。

大概,就是万千网友多说的少年气。

见她原地不动,沈锐歪了歪头,走到她近前,上手揉了揉她的头发。

“小猫咪,想什么呢?”

温以宁从他魔爪下逃开,猫儿抖水似的摇了摇脑袋,小声说:“干嘛叫我小猫咪?”

沈锐收了手,口罩下发出一声闷笑:“是谁不久前那么认真地说自己是一只乖巧的流浪猫,希望我沈大善人施以善心收养了她。”

温以宁觉得,她好像是搬起石头来,狠狠地砸中了她的脚。

她清了清嗓子:“嗯……刚才你和王宇,你们在说什么啊?”

“王宇,他快结婚了。”

“哈?”

温以宁只是随口一问,没想到会听到个大瓜。

她不信:“王宇和咱们一个班,最大也不过二十一,还没到法定婚龄,怎么就能快结婚了呢?”

沈锐扶了扶额,草,忘了这茬。

温以宁背着手,偷偷瞧着沈锐,他捂得严严实实,什么都看不出来。

沈锐一抬头,恰逢晚风拂过女孩的脸,不施脂粉,已经足够惊艳。说起来,她倒是到了法定婚龄了呢。

可他还差一年。

温以宁仰望着夜空,一边走一边感概说:“没想到,王宇他真的改过自新了呢。”

“改过自新?”他那是欺善怕恶。”

温以宁眯了眯眼:“所以,你当初真的‘教育’他了?”

墨镜下,沈锐眉眼弯弯,他忽然转过身,对着温以宁认认真真地鞠了一躬。

“十年树木,百年树人,追随温老师教育的脚步不断前进,是我毕生的理想。”

“咔擦,咔擦!”

静谧的夜里,传来了不合时宜的快门声。

作者有话要说:坏人有余生漫长的时光改过自新。好人如果得不到救赎,未来漫漫人生,便是无穷炼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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